警惕租房中的"最后一次博弈效应"
最后一次博弈效应 (Last Period Effect / Endgame Effect)
指在有限次重复博弈 中,当参与者明确知道博弈将在某一特定轮次结束时,他们在最后一轮博弈 中会采取非合作策略 (如背叛),因为此时不存在未来的惩罚机制,导致理性参与者最大化当前收益。
亲身说法:
从上研究生开始我就开始租的房,租了三年,虽然房子是超级简装:墙皮从第一年开始脱落,床也睡散架了一次,乱七八糟的东西坏;但是房东也都会来修,平常也不来房子不会打扰我们,前两年感觉还行。
事情要追溯到去年最后一次签租房合同,我们是一年一签。由于今年要毕业,但是我们租期只到五月底,我们去年签合同的时候就和房东说续一个月,想写到合同里,房东先是答应,但是又说先不写合同,到时候直接续就可以了(哦对,当时也是在成都短租了一段时间,续租的事情就是这么丝滑解决的)。我心想房东之前也不错,应该也没啥问题,就没写合同里了,也没在意续约的时间短了4天(前两年是5.25,这次签的比较早,就写了当时签约的时间5.21)。
这就埋下了深深的隐患
到三个月前交房租的时候我又和房东说了一下续约的事情,房东也说到时候再说,我也就没上心。到五月十几号的时候,突然和我说要让我给别人看房,来的人还说这个房子五月底就到期。。我当时直接就和他们说“这个房子是要续的,房东也是答应的,你们和房东再沟通清楚”(心里清楚 合同上没写我估计没办法辩驳)。后面陆陆续续来了几批人,该带他们看的也看了。
最后还好,接我们盘的也是研究生,所以他们也需要六月底才能住进来,所以这件事对我们来说就完美解决了,但是这个事情让人很恶心,而且接盘侠来看房的时候,房子的硬伤也没和他们说,当然他们也没问。。。我觉得当时要是说了估计他们也不会接盘。。。这个房子是真有点问题在的。。。
(看到最后一句,真的是要把我气死了,拿我当傻子呢????? 要不是还要住一个月我当时就开骂了)
我准备我搬走的那天再和房东对线,把硬伤全和接盘侠说,以及怎么对付这个房东。。。
所以,尤其是说好的事情一定要写到合同里,以及一切不合理的时间等等都要写,最后一次续约的时候更要注意这点,一定要说清楚,答应好的也都要写到合同里,不然最后退租的时候很有可能非常恶心人。
警惕最后一次博弈效应,也希望他警惕一下,因为马上我就要骂他了
这也加深了我要逃离武汉的想法
#我的租房踩坑经历#开个专栏记录一些经历啊,想法啊等等吧的碎碎念~